关于印发《思政基础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室:

《思政基础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已经部门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思政基础部

2020 年 10 月 17 日

思政基础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严格控制行政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品系统里规定的各种办公用品(B 类)、奖品(J 类)、清洁卫生用品(Q 类)、纸张类(Z 类)等。

第三条、低值品的领用程序

1、领用各类办公物品需要以教研室为单位领取,每个教研室指定一名固定教师在系统填报领用申请,可在系统备注栏添加具体使用人

2、办公用品每学期的学期初、学期末领取两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3、因审核程序不同,办公用品类的 B2、B3、B4 三类可放一 起单独申请,需和其它类分开申请。

4、黑色、红色中性笔每位教师每学期可各申请 1 支笔、十支 笔芯。

5、U 盘、麦克、翻页笔等电子类产品每位教师只能申请一次, 如有损坏可随时申请,以旧换新,丢失自负。

6、涉及教研室共用的低值品(插排、硒鼓、碳粉、打印纸、 热水壶、交换机),由教研室负责人掌控使用数量,不得出现浪费现象。

第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1、责任管理:凡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人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人;凡属非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其使用科室为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2、各科室应本着节约降耗、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充分利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申请领用。

第五条 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思政基础部所有。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思政基础部综合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1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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